拟退学处理公告
根据《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(沪工程〔2022〕9号)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拟对下列学生进行退学处理:
一.休学期满,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共1
㈠ 普通本科生(1人)
何龙起(011116437)2016年9月入学,2018年4月(大二下)休学后,始终未申请复学
上述学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,特在本网站公告。
拟退学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,学院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时间是2024年10月8日(周二)上午10∶00,地点在现代交通楼8B643室。
学院联系人:陈老师 联系电话:021-67791148
本网站公告视作已通知本人且无异议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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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四年9月26日